一. 实习总则 医务社会工作和其它领域的社会工作不同处,在于其工作者除了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之外,更需加强对疾病的认识,并了解疾病对个人、家庭所造成的影响,再以社会工作的概念、原则和计划来配合医院和病人的需求。 本制度适用于来本院参加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实习的所有人员,实习人员必须在社会工作部专业督导下开展服务,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 二. 实习目的 (一) 坚定社会工作价值观与信念,理解伦理操守。 (二) 学习如何将社会工作理论知识融入实务工作中。 (三) 培养和提高社会工作实务技巧与能力。 (四) 培养与个人优势和能力相切合的实务工作风格。 (五) 反思本土医务社会工作实务的专业发展脉络。 三. 态度与价值 (一) 在个人与专业关系当中表现出友善,尊重,以人为本。 (二) 能够同理、关怀和关心实习机构的服务对象。 (三) 个人价值观、信念与观点能够切合实习机构的宗旨。 (四) 对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有一种使命感。 四. 权利与义务 (一) 实习人员的权利 1. 获得医务社会工作相关培训、相关资料的权利; 2. 获得在医院开展社会工作实务的权利; 3. 获得医务社会工作督导的权利; 4. 其他本院社会工作督导授予的权利 (二) 实习人员的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的相关制度,实习相关制度; 2. 接受社会工作部管理与安排; 3. 协助社会工作部开展临床实务与研究等工作; 4. 尊重和保护病人的隐私权。 五. 管理基本要求 (一) 着装要求:服饰要合适,符合本机构要求。 1. 着装整洁、大方、得体,不宜过分暴露、前卫、随便; 2. 不得化浓妆,留过长的指甲和配带任何首饰; 3. 女生长发者须束发,男生不宜留长发 4. 上班时穿好工作服,佩戴胸卡,不得穿拖鞋、睡衣上班。 (二) 出勤要求 1. 出勤时间:8:00—17:00; 2. 事假、病假总次数不得超过3次; 3. 迟到、早退总次数不得超过1次; 4. 在非规定时间段实习的时间算作实习生“超额实习小时”,不可累计使用 (三) 物品使用要求: 1. 不能私自携带本部门办公文件、物品出医院; 2. 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泄露部门或机构的机密 六. 能力与技巧 (一) 具备一定撰写、书写能力(如:撰写专业服务记录);电脑文书处理、办公设备仪器的操作能力(如:投影仪、传真、照相机)。 (二) 具备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如:解释、描述、告知)。 (三) 具备良好的认知学习能力,包括快速地处理信息、了解新的概念、学习新的技能等。 (四) 能够快速阅读,掌握重点。并从大量文字稿件中归纳重要信息的意义等。 (五) 能够组织、计划所需完成的工作,并有效地管理和运用有限的时间。 (六) 能够在压力下工作,并准时在截止期限内完成。 (七) 能够依据事前的行动计划行事,并确实完成各项工作和作业。 (八) 即使在有压力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做出深思熟虑且符合伦理的抉择。 (九) 能够在专业关系与团体讨论中表现出自我的肯定和自信心。 (十) 聆听他人说话的能力,包括了解他人所说的内容,尊重并体会他人的观点、想法和意见。 (十一) 拥有创意性及有效解决问题的能力。 (十二) 具备与机构服务对象建立关系的特定能力。 (十三) 在进行访谈时,能够替他人着想、有组织、充满自信、感到自在。 (十四) 当与一群服务对象或专业人员一起工作时,能够替他人着想、有组织、充满自信、感到自在。 七. 知识与经验 (一) 高度的自我觉知(了解自身的价值观、信念、态度、家庭背景、生活型态、外表、生活经验等如何影响他人或受他人的影响)。 (二) 熟悉各种沟通和通讯方法,以及实习机构中的各种设备,如:电脑文书处理、电子邮件、电脑软件、传真机、复印机、投影仪以及照相机等设备仪器的操作。 (三) 具有针对适应改变新情境、适应新工作环境等成功的经验。 (四) 了解各种与实习机构所须面对的相关立法、规章、程序、政策。 (五) 熟识实习机构所在的社区背景(例如:社区的价值观、形成历史、问题、领导人物、政治风气与生态、各种资源等)。 (六) 具备与实习机构所使用的评估和计划工具、方法及技术等相关知识。 (七) 拥有与实习机构使用的处世方法及技术的相关知识。 (八) 具有与实习机构所适用的研究评估工具、方法及技术的相关知识。 八. 实习流程 九. 其他 (一)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严重违反制度者,社工部有权取消其实习资格。 (二) 本管理制度由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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