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审核
1. 我院承担的所有临床试验均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签订临床试验合同;
2. 检验检查费用,CRA 联系专业科室于医院 HIS 系统查询相关检查项目费用,截图留存,将所有需于本院完成的检查项目整理到 word 文档中,命名为“XX 项目检验检查费用汇总”。
3. 合同审核,CRA 将合同以及“XX 项目检验检查费用汇总”一并发送至机构办邮箱(scmcgcp@126.com),机构办审核。
二、合同签署前需完成
NMPA 批准通知书(如涉及):对于立项时只递交“受理通知书”的项目, 合同签署前请及时递交“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纸质版复印件至机构办公室。
三、合同签署
1. 合同定稿,且“二、合同签署前需完成”已完成后,可以进入合同签署流程。
2. CRA 递交合同其他各方已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临床试验合同至机构办(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至少应持2份原件),机构办秘书进行合同签署和盖章流程。
3. 盖章完成后,机构办通知合同领取事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巩福莲(药物)/李添添(器械)
联系电话:021-38087191
地点:东方路1678号2号楼(新大楼)403室
机构办公室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00,13:30-17:00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1678号
电话:021-38626161
邮编:200127
电子邮箱:yb@scm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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