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传办批件(如涉及):涉及遗传办申请的项目,需在启动前递交遗传办批件至机构办。
二、药物临床试验:完成“CDE 备案平台登记备案”:将备案信息打印递交纸质版至机构办公室。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完成省局备案,将备案表打印递交纸质版至机构办公室。
三、 协助研究者完成“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备案:完成后将截图发送给机构办邮箱:scmcgcp@126.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PI姓名+药物/器械/诊断试剂名称”。
四、 完成合同要求的首笔经费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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