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束流程
二、要求
1. 确保所有AE、SAE及方案违背均得到妥善处理。
2. 本中心数据库锁定(试验终止项目不适用)。
3. 清点并确定剩余药品/器械,按要求退回并记录。
4. 完成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分中心小结的撰写,由主要研究者签字确认。
5. 同步递交总结报告/分中心小结表至医学伦理委员会,完成伦理结题审查。
6. 总结报告/分中心小结盖章前,CRA应和主要研究者清理并结算账目,将结算清单交机构办秘书确认后结清余款。
7. 完成末次质控整改后申请归档。
8. 归档资料按归档目录顺序整理合并,归档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需返回重新整理。
9. 研究者文件夹用黑色快劳夹,多孔袋及带有数字的分隔页。快劳夹侧面按侧签要求准备。
10. 受试者资料按筛选号顺序整理,需将每个受试者的研究病历、病例报告表、知情、日志卡等资料统一整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巩福莲(药物)/李添添(器械)
联系电话:021-38087191
地点:东方路1678号2号楼(新大楼)403室
机构办公室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00,13:30-17:00
11-药物临床试验项目暂停终止申请(CTI-Y-C-022-V.05-FJ-03).docx
10-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结题盖章申请(CTI-Y-C-021-V.05-FJ-02).docx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1678号
电话:021-38626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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