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患者家长根据“复诊病种目录(暂定)”,提供与病种匹配的历史就诊信息和处方证明(照片上传),医师确定符合某种常见病或慢性病复诊信息后,根据病情,方可开具与疾病匹配的基本药物。在线复诊仅支持3个月内在本院就诊过,病情稳定且已经确诊的常见病或慢性病的患者就诊,急、危重症患者以及医师发现病情不适合在线复诊的,请患者及时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复诊配药不予开展的项目清单
(1)急危重症;
(2)法定传染病;
(3)需要前往医院现场进行体格检查或医疗仪器设备辅助诊断的患者诊疗服务;
(4)需要使用到毒性、麻醉、精神、放射等特殊药品的病例;
(5)高风险药品、生物制剂、针剂、冷藏药品等不易运输的药品;
(6)经风险评估,不适用互联网医疗的其他情况。
配药限制和药物配送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互联网医院为了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和用药安全,同时维护正常诊疗秩序,同一身份证下的就诊卡,依据《处方管理办法》每次配药不得超过一周量,慢性病用药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个月用药量。患者连续在线复诊超过三个月后,建议到线下医院面诊,再继续使用在线复诊功能。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规定,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涉及为6周岁以下的儿童开具用药处方时,应当有监护人陪伴,否则互联网医生有权拒绝服务。互联网医院的医生在诊疗活动中如发现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形时,将终止互联网诊疗活动,引导患者和或监护人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本互联网医院委托符合条件的快递公司寄递药品,药品寄递相关的服务质量和售后保障由快递公司向患者和或监护人负责,具体规则见快递公司配送相关信息。
患者就诊须知
1. 目前仅对3个月内在我院现场就诊过的自费患者,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在线复诊配药服务。如果您是初诊或者大于3个月未到医院面诊,建议您到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实体医院预约就诊,急诊请到我院急诊或就近医院就诊。
2. 严格实行实名制,需提供患者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3. 互联网医院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00—20:00;
4. 仅根据线上视频、语音、文字等资料,有可能无法准确判断病情,为避免风险,请您根据医生建议及时前往实体医院就诊;
5. 线上就诊后,如病情未见好转,为避免延误病情,请及时前往实体医院就诊;线上就诊后如出现药物不良反应,请及时前往实体医院就诊。
6. 互联网医院遵照规定不能开取或寄递麻醉镇静类药物、生物制剂、各类针剂、部分玻璃瓶等易碎药品以及需要冷藏的药物。
7. 医生开具处方后请及时在线缴费,除规定的药品,您可自行选择“寄递”或“自提”两种取药方式。寄递药品使用顺丰快递配送,快递费“到付”,请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顺丰速运能够联系到您。
8.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药品费用支付后,一旦进入派送环节,无法退费。
9. 具体内容请看互联网医院《知情同意书》,如有问题可联系:38626161-88000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1678号
电话:021-38626161
邮编:2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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